材料1:
据《史记》记载,战国时期,商鞅在秦国实施变法之初,“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为树立法令的公信力,商鞅在都城市场南门立下一根三丈长的木柱,并发布告示:将木柱搬到北门者可得十金。老百姓不相信,没人去搬。于是,商鞅再次发布告示:将木柱搬到北门者可得五十金。这次,有一个人半信半疑地将木柱搬到了北门,商鞅立即付给他五十金,以示令出必行。此事很快就传遍了秦国,商鞅也因此赢得了老百姓的信任,随后就顺势颁布了一系列变法法令。
材料2:
李克强总理强调,对市场主体是法无禁止即可为,对政府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这为打造法治政府指明了方向。最近,国务院要求各部门向社会公开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以锁定行政审批项目“底数”,接受社会监督;各部门不得擅自新设行政审批事项,政府要向审批事项的“负面清单”管理方向迈进,逐步做到审批清单之外的事项,均由市场主体依法自行决定。截至2014年2月20日,75个国务院部门中,有47个部门公布了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占总数的62.7%。
材料3:
马年春晚小品《扶不扶》引发了全国热议:扶,面对被讹诈风险;不扶,面对良心的拷问。不久前,在江苏泰兴街头,一名骑车女子在马路中央,路上车来车往,非常危险,好几个人看见了,但是没人上前。这时,一位开着奔驰的大叔刚好路过,他停下车来,先拍照取证,再将倒地女子扶到路边,面对记者采访,“奔驰大叔”坦言:“说实话,一开始也有些担心,救人时也要懂得保护自己。”
材料4:
近年来,救助人员被诬告的时间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以至于不少人看到有人摔倒也不扶。为此,深圳专门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旨在通过立法保护救助人合法权益,遏制救助行为中发生诬告陷害,恩将仇报的丑恶现象,弘扬助人为乐的正能量。该规定主要从无过错推定,举证责任等方面保护“活雷锋”。全文仅10条,不足700字,却是国内首部保护救助人行为而专门立法,被网友称赞是“微规定,开先河,保义举”的“好做法”。
材料5:
有媒体对湖南某地一起因执法违法产生的行政赔偿案件进行了报道。村民宁某乘坐尹某无证驾驶的无牌照三轮摩托车赶集。车到镇农贸市场时,被运管所工作人员发现,为逃避检查,尹某当即驾车超速行驶,执法人员驱车紧追,在追赶过程中三轮车发生侧翻,压在被甩出车外的宁某身上,致宁某重伤。宁某要求运管所赔偿遭拒后,依法提起诉讼。当地法院一审认定,运管所的执法行为违法,判令其赔偿宁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3.6万余元。
材料6:
最近,一条配有“南阳市卧龙区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图片的微博引发了网友关注。有媒体报道,除南阳外,驻马店、新乡、邓州等地均建有类似的“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职能多为对非正常上访人员“进行24小时不间断训诫、警告和劝导教育”,被网友称为“新型劳教所”,很快,河南省政法委、信访局回应称,设立训诫中心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已发出通知,立即开展全省范围内的排查清理工作,并表示将认真总结反思,诚恳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
材料7:
为解决“行政执法尺度不一”的问题,深圳市福田区出台了《福田区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按照“自清行政处罚家底,自晒行政处罚清单,自限行政处罚权力”的原则,将区直19家行政执法单位的825项行政处罚事项,优化细化为2243项具体裁量标准。这些裁量标准通过多个网络平台公示,使公众对自己的行为有所预期,对他人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更精准,对相关执法部门的监督也能更全面、到位。
材料8:
某市对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出如下具体措施: (一)率先启动《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立法工作,以立法形式对市民的文明行为进行规范,积极开展文明行为立法前期研究,举行专题会,确定立法主旨,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加快推进城市文明行为立法调研,通过听证会、论证会和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听取利益相关群体,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以及广大市民意见,广泛收集民意。 (二)广泛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口号征集活动,认真制定文明机关,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市民,文明学生准则,开展“我为创建文明城市做贡献”活动,精心组织好“关爱行动”:“读书月”、“百万市民讲外语”、“金秋艺术节”等深入群众喜爱的文化活动,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积极组织丰富的文化,广场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活动,以及诗词歌曲创作,文艺节目表演,书法美术比赛等活动,提升城市文化素养。 (三)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先行导向作风,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倡导自我提升,广泛参与,健康向上的文明生活方式,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巡礼专栏,及时总结报道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各社区以及居民家庭开展创建活动的新经验,新成果,新风尚,设立“百姓论坛”,了解群众呼声,指导创建中的社情民意,促进相关单位和个人及时改正,共塑城市文明形象,开设专题新闻栏目,发动广大市民举报,鞭笞社会上各种不文明行为,对一些隐患顽症、不良社会现象,消极应对等问题予以曝光,促进整改。 (四)各级领导班子要围绕创建文明城市目标责任书,创建任务分解,建立工作责任制,做到机关有指标,基层有任务,人人有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创建工作进度,接受群众监督,设立群众接待日和热点电话,解决群众呼声强烈的各种问题,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促进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材料9:
近期,“打车软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争论,有的支持,有的反对。支持者认为,打车软件有很多好处:一是给乘客带来了方便和实惠;二是可以减少出租车空载,从而节约能源,降低成本,提高运力;三是在交通高峰时段或遇到恶劣天气,可以更容易打车;四是乘客议价、软件公司补贴等竞争行为体现了市场调节作用。反对者认为,打车软件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一是出租车司机在行车中不时低头查看手机,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二是不使用打车软件的乘客经常被拒载,有违公平;三是打车软件公司竞相提高补贴抢占市场,扰乱了市场秩序;四是非法营运车辆也会利用打车软件揽客,增加了监管难度;五是对原有出租车电召平台的运营带来冲击。目前,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对出租车司机使用打车软件持不同态度,有的允许,有的禁止,还有的只允许在非交通高峰时段使用。
材料10:
原商务部郭某的落马,揭示了利用法规的制定和解释权谋取不当利益的贪腐链条:企业通过律师向官员行贿——官员与律师一起制定相关部门法规,利用专业知识塞入企业意图或者留下审批漏洞——企业向部门递交审批申请——官员授意企业去找特定律师——企业通过律师费的方式支付贿金——按照律师规划的路径并在官员的帮助下通过审批。有学者认为,相比以往的贪腐手段,在立法领域尤其是行政法规、规章的制定过程中,将企业利益法制化、部门利益法制化,是一种隐蔽性更强、危害更大的腐败方式,对此应给予高度的警惕和重视。
材料11:
近年来,司法公开的力度不断加强,到2012年底,全国已有600多家法院开设微博,2013上半年又新增了7个省级高等法院微博。同时,“微博庭审直播”让司法透明“飞入寻常百姓家”,打造了让群众满意的阳光司法“升级版”。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明确要求,除法律有特殊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并设立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公布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
材料12:
2013年7月,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应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不能降格做出“留有余地”的判决;不能因舆论炒作当事人及其亲属闹访或“限时破案”等压力,作出违法法律规定的裁判和决定;不能片面追求破案率、批捕率、起诉率、定罪率等指标。
材料13:
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圳在全国率先推出了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根据改革方案,法院工作人员被划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按照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各类人员实行不同管理制度,其中,法官按照法官职务序列进行管理,法官不得兼任司法行政岗位领导。这次改革标志着法官与行政级别脱钩,法官不再为竞职晋级而追求“管委”、挤占“管道”,从而真正打破了科级法官、处级法官的管理体制。
材料14:
近年来,我国企业主动起诉国外企业的案件开始增多,一些企业在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中取得胜诉或和解;深圳朗科诉美国PNY公司侵权案,最终以庭外和解方式维护了朗科的合法权益;北京赤东文化传媒公司起诉亚太传媒日本株式会社侵权播放中国电视剧一案,几经波折,中方最终获得胜诉;正泰集团股份公司诉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小型断路器”实用新型专利案以和解结束,正泰公司获得补偿金人民币1.575亿元。有学者表示:“中国企业从被动挨打到主动出击,说明我国企业对知识产权规则的运用程度明显提高。”
材料15:
2012年4月11日,浦东机场20名旅客因不满航班延误,冲进机场跑道拦截飞机,这是严重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然而,肇事旅客不仅没有受到任何处罚,反而还获得了1000元的赔偿。这一结果立刻引起了社会热议,两天后,广州白云机场也出现了因航班延误而引发部分滞留旅客飞行控制区并走向滑行道的事件,其中一名旅客不听工作人员劝告强行走上停机坪和滑行道,并鼓动其他旅客效仿,白云机场公安局依法对旅客处以7天拘留。
材料16:
深圳市多部门联合开办的“深圳市公民法律知识大讲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民生热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向市民传播最急需的法律知识和信息。多年来,大讲堂已经为市民提升个人法律素养的免费课堂,也是深圳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制精神的重要平台,被评为“市民最满意活动项目”,《光明日报》将其誉为“一所没有围墙的法律大学”。
材料17:
2012年7月,《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正式对外发布。推进前海开发开放,是中央从全局考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深圳新时期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改革的一个“聚合点”。有学者认为,前海地区的开发开放、“软环境”建设至关重要,如果“软环境”不好,再减税企业也不会来,只有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生活环境,提升社会管理和法治建设的水准,做好规划和制度设计,才能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和大企业前来创业和发展。
材料18:
习近平同志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大会上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加强法治是一项全局性、战略性任务,要把建设一流法治城市作为深圳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开创经济特区新一轮改革开放新局面。 做答要求 第一题:仔细阅读“材料8”,根据所给内容及各段联系,依次为留有下划线的四个段落拟出标题。 要求:(1)文字精炼,用词准确;(2)结构合理,有逻辑性;(3)每个标题不超过30字,并标明段落序号。 第二题:仔细阅读“材料9”,请就如何对待打车软件及其引发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并作简要说明,以供交通主管部门参考。 要求:观点鲜明,内容具体;对策合理,有操作性;参考“材料9”,不拘泥于“材料9”;不超过500字。 第三题:建设一流法治城市更需要注重法治思维的培养和运用,请参考“给定材料”并结合你对法治思维的理解,以“让法治思维深入城市血脉”为题,写一篇文章。 要求:观点鲜明、紧扣主题,见解深刻;结构严谨,条理清晰,语言流畅;参考“给定材料”,但不拘泥于“给定材料”;字数1000字左右。 |